《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内容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含编制目的、范围、原则、编制主体及实施路径。
第二部分技术路线,含规划流程主线。
第三部分编制内容,包括背景与总则、现状分析评估、目标与策略、社区单元划分、体系统筹与分街道建设指引、社区单元建设指引、典型街道和社区单元提升设施方案、分期建设与近期行动计划等。
第四部分规划成果,明确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的要求。
第五部分审查管理,包括编制组织、规划论证及审查批准的要求。
根据《导则》,县(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市辖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可视情况由区级人民政府单独制定或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定。
在实施路径方面,构建“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实施链。专项规划提出的相关内容应衔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详细设计,涉及调整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控制指标和配套设施要求的应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在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落实。
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技术路线如下:专项规划以“社区现状分析评估—社区单元划分—社区单元建设指引—分期建设规划”为流程主线,鼓励同步编制部分社区单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指导社区单元建设,为后续单元编制建设提升实施方案作出示范。
分项技术要点如下:
社区现状评估:通过各项分析评估,摸清社区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可建设潜力空间、特色优势,为社区单元划分、分类建设指引、分期推进奠定基础。
社区单元划分:城镇社区单元结合社区现状范围,基于5分钟生活圈覆盖(面积20-50公顷),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山水、道路、设施、控规单元范围划定,单元划分可指导下一步城镇社区的管理边界优化。
社区单元建设指引:以街道级(15分钟生活圈)和社区级(5分钟生活圈)两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为重点,依据“分级分类、特色凸显、场景塑造”原则提出建设指引。
典型社区单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是对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编制内容应与未来社区实施方案相衔接,重点包括(但不局限于):(1)提出社区单元邻里中心建设的用地、功能、建设要求、建设方式(一站式/分散式);(2)提出旧区更新整治计划,多场景建设引导、服务设施项目清单以及资金统筹计划;(3)提出控规调整(针对已编制控规的区块)建议,对有需要的地块提出指标和设施配套调整要求。
在规划成果方面,《导则》提出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等组成,并结合国土空间“一张图”核查要求,提供数字化入库材料。
文本中重要表格包括:分社区场景实现度评估表、分社区单元建设指引表、分街道建设指引表、分期建设计划表等。
图件应包括并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城镇社区专项规划图件:包括现状社区分布图、现有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图、社区单元划分图、分期建设规划图、街道建设指引图,以及相关分析图(特色资源分布图、可更新潜力用地和建筑分布图、九大场景现状实现度分析图等)。
(2)典型社区提升方案图件:包括现状社区级服务设施分布图、可更新潜力空间和建筑分析图、建设提升方案图、九大场景规划布局图、设施优化引导图、控规优化调整图等。
(3)典型街道提升实施方案图件:包括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图、潜力空间(建筑)分析图、建设提升方案图、风貌塑造及体系引导图、控规优化调整图等。
附件视需要可包括基础资料、社区现状评估报告等。
扩展阅读:《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发布